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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2024-08-09 15:02: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和学校下发《吉林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吉林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要求,规范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学院科学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遵循原则
       1.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首先明确内容,包括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学院重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等,研究全年财务预算、决算。
       2.坚持重要工作重点突出。学院重点工作,切实做到不事前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坚持干部任免集体研究,坚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制度。坚持重要工作安排集体讨论,在“重要工作”操作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先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要内容
       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并执行具体的议事规则。由学院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有:
       1.重大决策事项
凡涉及学院发展和教职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均属于学院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的发展规划、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院建设、专业发展事项;教学改革方案等重要事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含人事聘用制度、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对外合作与交流;招标采购事项等;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等。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学院科级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均属学院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内容包括:处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人选;科级、系主任等人员的聘任;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等。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对学院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均属学院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大型活动等;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等。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学院党政负责人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均属学院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内容包括:未列入学院(学院、所)财务预算,单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决策方式
       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是领导班子会议。
       2.领导班子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主持。会议要有专门记录本,记录本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并指定人记好会议出席人员,会议内容等。
       3.会前领导班子成员应预先沟通。提出例会议题,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工作需要通报、决策的,也应预作准备,重要议题会前要与主要领导通告,以利于提高会议效率。
       4.会议内容包括教学、科研、学院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建设等,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统一思想,科学决策,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研讨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重要问题前,党政都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行民主决策,一时难以决策的事项,应进一步调研,待时机成熟时再行决策,防止产生决策失误。
       四、决策规则及程序
       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支部委员、行政领导班子之间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对涉及面较广、试验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
       4.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① 根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提出。
       ② 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相关科室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③ 研究行政事务决策前应在本单位内征求意见和建议。
       ④ 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1. 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① 由党政联席会议提名、讨论,任免、聘任科级管理干部。其他重要人事任免应按照学校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决策前的运作。
       ② 凡属重要人事任免应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前征求支部委员的意见。
  1. 重大项目安排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① 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
       ② 本单位内相关科室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③ 主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④ 根据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1. 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① 由本单位相关科室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外资金使用意向、额度。
       ② 本单位内相关科室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③ 主管领导听取相关科室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④ 根据资金安排决策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日